关于评选2018年度郑东新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9-01-02 14:41:29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2018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郑东新区教育系统以大安全、大稳定为理念,以确保每一位学生的生命安全为目标,扎实推进2018年度郑东新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现了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营造了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为鼓励先进,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2018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评选

    (一)评选范围: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校及各民办学校。

    (二)评选条件:

    1.落实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组织健全,作用明显,积极配合、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种活动。

    2.年度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目标完成好,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和专项经费保障,安全工作档案内容详实。

    4.对上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有领导、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效果好。

    5.大胆创新安全管理工作,软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大,技术防范措施到位,取得较好成效。

    6.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设健全科学,认真开展消防、防灾减灾等各种应急演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7.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有台帐,并落实整改,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8.单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党政领导受到纪律处分的不得申报先进单位。

    二、2018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校及各民办学校从事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名额分配: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学校推荐1人,杨桥中心校推荐1人,豫兴中心校推荐2人,白沙中心校推荐2人。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践行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宣传国家和省、市及郑东新区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知识,工作业绩突出。

    3.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工作能力强,业务熟练,热心为学校和师生服务。

    4.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无违法违纪行为。

    5.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其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件。

    三、评选办法

    (一)“平安校园”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

    郑东新区各学校向教文体局安全科申报,教文体局安全科结合春、秋季两次安全大检查情况、各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安全教育平台各项作业完成情况及安全工作加分因素等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先进候选单位。

    (二)“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

    东区各学校结合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考评后择优向教文体局安全科推荐候选人,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

    (三)各单位于2019年1月4日中午12:00前以短信形式报送至17838302627,格式:单位名称+先进个人姓名,过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车继畅   67179076   jwtjjjaq@163.com

                       

   2019年1月2日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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