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各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要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校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评选。
(二)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凡是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执行的,取消该校分配指标。
(三)各学校评选的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届时学校应统一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报备。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体育方面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三、上报时间
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请于3月30日携带学校书面证明材料(学校汇总一份书面证明材料,不在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附件2、3,纸质稿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卫群大厦826室审批,电子稿以学校命名发送至zdxqjyk@163.com邮箱,逾期未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刘 楠 联系电话:67179893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度郑东新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