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市级、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2019-03-27 11:10:09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中小学,民办各学校:

为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要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校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评选。

(二)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凡是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执行的,取消该校分配指标。

(三)各学校评选的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届时学校应统一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报备。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评价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的学年总评达到优秀等级。

(二)智育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各门功课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体育方面

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三、上报时间

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请于3月30日携带学校书面证明材料(学校汇总一份书面证明材料,不在提交证书原件、复印件)和附件2、3,纸质稿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卫群大厦826室审批,电子稿以学校命名发送至zdxqjyk@163.com邮箱,逾期未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刘 楠         联系电话:67179893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郑州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度郑东新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019年3月27日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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