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2019-06-13 17:38:35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郑东新区中小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要求,先就组织开展郑东新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二、 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三、 活动内容

(一) 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组织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22 日至8月15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19年12月,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河南省将设分会场,各学校要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组织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

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学校根据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及演讲比赛,教文体局择优推荐学生至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遴选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比赛。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四、活动安排

  根据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安排,5月—9月做好校园启动仪式,通过举行升旗仪式、诵读宪法文本、传递宪法火炬、开展校园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教育活动,将优秀学生、教师的学习活动成果上传传至普法网。

5月-12月,引导广大师生开展法治知识在线学习,在线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7月-12月,开展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按行动计划开展实践学习打卡任务、在线测评。各学校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进行注册登记,学习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 “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活动开展不力的学校将在全区通报批评。请各学校利用法治教育课堂和暑期实践组织广大师生进行注册学习,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地落实。要指定专人负责“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各项事宜,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这个公益平台,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组织吸引青少年学生有效开展宪法学习,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

(三)各学校可随时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的电子版总结材料(含文字,图片)报教文体局安全办。

联系人:马俊 67179076   jwtjjjaq@163.com

2019年6月12日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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