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核算工作的通知

2018-09-12 17:42:35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

根据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将自2019年1月1号前施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需进一步做好新旧制度的会计核算衔接,结合郑东新区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实际,现需要局属各单位高度重视清查整理本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及处置到位。

处置范围:账面盘盈盘亏资产、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基本达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等。

联系人:李美芝     67179072


2018年9月12日


文: 责编:杨玉玉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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