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10-30 11:02:59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于10月30日前上报本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基本情况及安全措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档至jwtjjjaq@163.com)。

联系人:马  俊     67179076


       郑教明电〔2019〕587号_转发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30日


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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