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几项重点工作迎检的通知

2020-12-30 15:38:06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郑州市教育局决定于近期对全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集中整治、校车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和反恐怖防范主题宣传活动等几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迎检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集中整治

1.学校围绕道路交通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否成立相关组织,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等。

2.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四落实”,有无相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是否组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无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有无交通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坚持边排查边整改。

4.学校是否租用大客车,有无合同备案,相关资料是否复印备查。

5.学校是否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

(二)校车安全管理

1.学校是否制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是否开展校车安全管理风险排查,有无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有无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学校是否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无校车服务方案,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是否建立校车“一车一档”,校车准入审核手续是否完整,校车驾驶人审核是否符合规定,校车标牌、标识是否齐全,随车照管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有无校车维护保养记录。

4.校车安全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有无校车GPS监控管理平台。

5.学校是否开展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是否设立并公布校车监督举报电话,有无校车疏散演练方案,是否组织过校车的疏散演练。

(三)校舍安全工作

1.主体建筑是否有消防验收手续。

2.学校是否有校舍安全专管员,且熟悉学校建筑物安全情况,落实校舍排查工作责任制。

3.学校是否在暑假和寒假期间各进行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自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学校是否存在失修失养的老旧、临时房屋,擅自改建、扩建、加层的建筑和未拆除的D级危房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

5.学校是否对建筑按照建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

(四)消防安全工作

1.学校是否制定本年度冬春火灾防控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召开专项会议部署工作。

2.学校是否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和完善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微型消防站建设设施是否完备,是否能发挥效能。

3.学校是否进一步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定期排查纠治校园及周边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隐患。

4.学校是否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是否安排有预防森林火灾安全教育内容。

5.学校是否扎实开展“119”消防安全月活动,是否定期组织消防疏散演练,是否对学校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值班人员等重点人群组织消防培训。

(五)反恐怖防范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1.学校是否开会部署,明确主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

2.学校是否落实了《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活动。

3.学校相关人员是否具备一定的反恐怖防范常识。

4.学校是否开展了教育培训、安全自查等配合活动。

5.学校的反恐设施设备性能是否良好。

三、检查方法

1.听取汇报。主要听取学校安全自查情况的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档案资料。

3.对照打分。对照打分明细,实地检查、现场打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工作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工程,时至年底,安全工作更为重要,各学校要切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研究部署好这次迎检工作,明确责任,完善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做好年底的安全隐患自查和迎接上级安全检查准备工作。

(二)对照标准,全面准备。年终岁尾,学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对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及迎检工作,有效提升郑东新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水平。


 2020年12月30日


文: 责编:王晗莹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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