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河南省绿色学校的通知

2021-03-22 11:46:15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

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办发规〔2020〕3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评,积极申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各单位要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立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行动,2021年全市30%的学校、2022年75%的学校达到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2023年全部学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按照《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进行(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郑东新区教文体局 “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负责协助市教育局做好市级绿色学校的评估、命名和省级绿色学校推荐工作。

组          长:田国安

常务副组长:王   恒

副    组   长:王革非  王丽萍  宋   妥

成          员: 王青萍   李晓阳   张   霞    麻玖玲   魏义标   丁  宁   聂  娜   张伟山  

                     杨    文   裴小翠   周建松   乔   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外事口,王青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申报评估

1.各相关学校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报郑东新区教文体局。

2. 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对辖区申报的学校进行初审和实地考察,填写推荐意见,批准盖章后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和实地考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市教育局对通过市级审定的学校进行公示后正式命名并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命名认定

1.市级“绿色学校”作为参评省级绿色学校的先决条件。

2.获得市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学校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高质量。

3.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已命名的市级“绿色学校”不定期复查。对不符合评估标准的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绿色学校”称号,并向省教育厅提出取消其省级“绿色学校”称号的建议。

(四)程序安排

1.自评。每年3-6月份各单位按照《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申报。每年9月份各单位按照要求逐级申报。

3.评选推荐。每年10月份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和现场考核,经市级认定后同时向省级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组织实施,明确创建的时间进度要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在2023年达到总体创建目标。

请各相关校将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于每年5月1日前、创建进展情况于每年12月1前报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宣传外事口,邮箱:zdxqjwtjwx@126.com。 

联系人:王青萍    武胜利    联系电话:67179075



附件:1. 郑州市“绿色学校”创建申报表

                 2.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1年3月22日


文: 责编:刘少立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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